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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人源 BCMA CAR-T 治疗复发/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患者的 I/II 期临床研究

CDE 药物临床试验登记平台 2020/01/14(首次公示) I/II 期注册临床试验 · 进行中(不再招募)

分数与星级只用于站内排序 —— 不代表疗效、安全性或个人适用性。

入组条件决定能不能参加

性别不限 · 年龄:18 ~ 70 岁 · 不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18 至 70 周岁,性别不限
  • 2) 根据国际骨髓瘤工作组(IMWG)多发性骨髓瘤的诊断标准诊断为复发/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的患者,经过至少3线治疗(包含蛋白酶体抑制剂和免疫调节剂为基础的化疗方案);在最近的抗骨髓瘤治疗期间或之后12个月内出现有检查资料证明的疾病进展(末线治疗为CAR-T 治疗的受试者,其疾病进展不限制在治疗后12个月内出现)
  • 受试者的肿瘤标本(骨髓)经过免疫组化(IHC)或者流式细胞学方法检
  • 测出浆细胞膜表面 BCMA 表达阳性;
  • 4) 根据以下任一标准确定筛选时存在可测量病灶:
  • 骨髓细胞学、骨髓活检组织或流式检测原始幼稚或者单克隆浆细胞比例 ≥ 5%;
  • 血清单克隆蛋白(M-蛋白)水平:IgG型M蛋白≥10 g/L;或IgA、IgD、IgE、IgM型M蛋白 ≥5 g/L;
  • 尿M蛋白水平≥200 mg/24小时;
  • 血清或尿液中无可测量病灶的轻链型多发性骨髓瘤:血清游离轻链≥100 mg/L且血清κ/λ游离轻链比异常
  • ECOG 评分为 0 或 1 分
  • 预期生存时间 ≥12 周;
  • 受试者必须有适当的器官功能,入组前符合下列所有实验室检查结果:
  • 血常规:绝对嗜中性粒细胞计数(ANC 1×10 9 /L (允许使用过生长因子支持,但在实验室检查前7 天内必须未接受过支持治疗));
  • 绝对淋巴细胞计数(ALC))≥0.3×10 9 /L;血小板 ≥50×10 9 /L (实验室检查前 7 天内必须未接受过输血支持));血红蛋白 60 g/L (实验室检查前 7 天内没
  • 有输注过红细胞 [ RBC];允许使用重组人红细胞生成素
  • 肝功能: 丙氨酸氨基转氨酶 ALT)和 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AST))≤2.5×
  • 正常值上限(ULN);血清总胆红素 ≤1.5 ×ULN
  • 肾功能:根据 Cockcroft Gault 公式计算的肌酐清除率 CrCl))≥ 40
  • ml/min 。
  • 凝血功能:纤维蛋白原 ≥1.0 g/L;活化的部分凝血活酶时间 ≤1.5× ULN
  • 凝血酶原时间(PT))≤1.5× ULN
  • 血氧饱和度 >91%
  • 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 受试者及其配偶同意在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后至 CAR-T 细胞回输后一
  • 年内采取有效的工具或者药物避孕措施(不包括安全期避孕);
  • 受试者必须在开始任何筛选程序之前,亲自书面签署伦理委员会批准的知
  • 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患有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或需要 长期 使用免疫抑制剂者;
  • 在单采血前 12 周内 或既往 接受过 2 次 自体 造血干细胞移植(ASCT 或既往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HSCT)的患者
  • 没有 足够的 非动员单个核细胞可以采集以供 CAR-T 细胞生产;
  • 4) 既往接受过如下抗肿瘤治疗:
  • 在单个核细胞采集前21天内使用单克隆抗体治疗多发性骨髓瘤,或;
  • 在单个核细胞采集前14天内接受细胞毒性化疗或蛋白酶体抑制剂治疗,或;
  • 在单个核细胞采集前7天内接受免疫调节剂治疗,或;
  • 在单个核细胞采集前14天内或至少5个半衰期内(以更长时间为准)接受过除以上列举的其他抗肿瘤治疗。
  • 筛选前 7 天 内用过治疗剂量的皮质类固醇(定义为泼尼松或等效物 > 20mg
  • 天)但允许使用生理替代、局部和吸入类固醇
  • 经药物治疗无法控制 的 高血压患者;
  • 严重心脏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死(筛选前6个月内)、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类≥III级)、严重心律失常;
  • 经研究者判断不稳定的系统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需要药物治疗的严重肝
  • 脏、肾脏或代谢性疾病;
  • 在筛选前5年内患有多发性骨髓瘤以外的恶性肿瘤,不包括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根治术后的局部前列腺癌、根治术后的乳腺导管原位癌;
  • 有实体器官移植史者;
  • 怀疑或有浆细胞肿瘤中枢神经系统侵犯症状的患者;
  • 合并髓外病灶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合并单个最大横径≤3cm的单纯骨旁髓外病灶除外)
  • 13) 合并浆细胞白血病(外周血浆细胞比例≥5%)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
  • 在 单个核细胞采集 前 2 周内进行过大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给予研究
  • 治疗后 2 周内手术(计划进行局麻手术的受试者可以参加本项研究);
  • 在签署 知情同意书 ICF 前 3 个月内 接受 其他 干预性 临床 试验药物
  • 在单个核细胞采集前 7天内,存在不可控的活动性感染(<CTCAE2级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和上呼吸道感染除外);
  • 乙肝表面抗原(HBsAg)或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且外周血中出现
  • 可 检测 的 乙型肝炎病毒(HBV)DNA;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外周血丙型肝炎病毒(HCV)RNA阳性者;人体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者;巨细胞病毒(CMV)DNA检测阳性者;梅毒检测阳性者;
  • 怀孕或 正在 哺乳 的 妇女
  • 患有精神病或有意识障碍 或中枢神经系统疾病
  • 既往治疗非血液学毒性反应未缓解至基线或≤1级(NCI-CTCAE v5.0版,脱发、2级周围神经病变除外)
  • 其它 研究者 认为不适合入组的情况。

以上为登记公示原文。是否适合入组须由主治医生判断,最终以登记平台与研究者确认为准。

研究设计怎么做的

试验目的
I期:评价不同剂量治疗复发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患者的安全性,确认RP2D;评价治疗复发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患者的有效性;评价给药后药代动力学及药效动力学特征、免疫原性。II期:评价治疗复发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患者的疗效;评价治疗复发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评价给药后药代动力学及药效动力学特征、免疫原性。
试验分类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试验分期
其它:I/II期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参加机构14 家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 江苏省人民医院
  •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 浙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河南省肿瘤医院
  •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
  • 陆军军医大学新桥医院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 北京博仁医院
  • 南京鼓楼医院
  • 安徽省肿瘤医院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瑞金医院

伦理委员会

  • 华中科技大学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入组进度

目标入组人数
125 例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0-05-07;

联系与责任方公示信息

申请人
南京驯鹿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
操昌普
联系电话
0531-58287610

以上联系人与电话来自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CDE)公示(中国内地座机), 填的是申请人 / 主办方的联系人,通常不直达具体医院的研究者。要报名请以医院或 CDE 页面最新公示为准。

登记信息

登记号
CTR20192510
试验方案编号
XL-LCYJ-0007;V3.1
方案版本
5.0
药物名称
全人源BCMA嵌合抗原受体自体T细胞注射液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CXSL1900060
首次公示
2020-01-14
当前状态
进行中 招募完成

来源:CDE 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该平台详情页不支持直接链接, 如需核对原文,请到 登记平台 按登记号 CTR20192510 检索。

登记原文与核验信息

试验期别
I 期 / II 期
试验状态
进行中(不再招募)
中国试验中心(14 个)
未标注城市 ×14
适应症(原文)
复发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
干预方式(原文)
全人源BCMA嵌合抗原受体自体T细胞注射液; 生物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