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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M101 细胞注射液针对晚期实体瘤开展的 I/IIa 期早期临床试验,QM101 细胞注射液属于细胞治疗类药物,通过回输经过制备处理的免疫细胞,调动机体免疫能力对抗肿瘤。试验入组对象为晚期实体瘤患者。I 期部分主要评价药物的安全性与耐受性,通过剂量爬坡方式,观察用药后各类不良反应发生情况,评估人体可承受的安全给药剂量,确定后续试验推荐剂量,安全性为本阶段首要目标。

CDE 药物临床试验登记平台 2026/09/03(首次公示) I 期注册临床试验 · 尚未开始招募

入组条件决定能不能参加

性别不限 · 年龄:18 ~ 75 岁 · 不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周岁且≤75周岁,性别不限;
  • 体重>40kg;
  •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状况评分0~2分;
  •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晚期实体瘤患者,满足以下任一情况:无标准治疗方案,或标准治疗方案无效、耐药、不耐受,或不接受标准治疗,或无条件实施标准治疗(瘤种包括但不限于:乳腺癌、肺癌、胃癌、胰腺癌、卵巢癌、肝细胞癌等;其中肝细胞癌可经影像学临床确诊,无需提供组织学或细胞学病理证据)。
  • 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1.1),患者至少具有1 个可测量病灶;既往接受放疗、介入等局部治疗的病灶,仅在局部治疗后发生明确疾病进展的情况下,方可判定为可测量病灶。
  • 有适宜的器官及造血功能(筛选前14天内不允许使用任何血液成分、细胞因子、升白细胞药物、升血小板药和人血白蛋白制剂等),且满足下述实验室指标:
  • 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
  • 血小板计数(PLT)≥75×109/L;
  • 血红蛋白(HGB)>90g/L;
  • 淋巴细胞绝对计数(ALC)≥0.5×109/L;
  •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在无肝转移患者≤2.5倍正常值上限(ULN),在有肝转移患者≤3.5倍ULN;
  • 总胆红素≤1.5倍ULN(不包括高胆红素血症或非肝脏来源的高胆红素
  • );
  • 肌酐≤1.5倍ULN,肌酐清除率(CrCL)计算值≥50 mL/min(使用
  • 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肌酐清除率;
  • 凝血酶原时间(PT)或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倍ULN,并且活
  • 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倍ULN;
  • 心脏彩超检查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 预计生存期不少于12周;
  • 育龄妇女患者和伴侣为育龄妇女的男性患者必须同意自签署知情同意书至给予细胞回输后1年内采用可靠有效的方法避孕;
  • 患者自愿入组并签署知情同意书,且自愿遵循试验治疗方案和访视计划。

✕排除标准

  • 入组前4周内接受过细胞毒性化疗、生物制剂或外科手术者,诊断性肿瘤穿刺活检无需洗脱;
  • 入组前2周内接受过小分子靶向治疗者;
  • 计划在临床试验期间接受其他全身或局部抗肿瘤治疗的患者;
  • 过敏体质、或对免疫治疗或相关药物过敏的患者;
  • 既往治疗相关不良反应需恢复至CTCAE V6.0 等级≤1 级,残留脱发除外;与既往铂类化疗相关的2 级周围神经病变亦除外。
  • 不能控制,需要临床处理或干预的胸腔、腹腔积液的患者;
  • 已知或疑似存在脑转移病灶,包括中枢神经系统和脊髓压迫或脑膜转移患者(除外临床控制稳定、且目前无需针对性治疗者);
  • 既往5年内患有其他活动性恶性肿瘤,如基底或鳞状皮肤癌、浅表性膀胱癌、原位乳腺癌已经完全治愈,且不需要随访治疗患者不包括在内;
  • 患者于细胞单采前7 天内,或细胞回输前5 天内使用药理学剂量糖皮质激素(泼尼松≥20 mg/d 或等效剂量其他糖皮质激素)及其他免疫抑制剂。
  • 合并其他具有显著临床意义的活动性感染(CTCAE V6.0≥2 级);
  • 存在任何不稳定的系统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不稳定型心绞痛;筛选前6 个月内发生脑血管意外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筛选前6 个月内发生心肌梗死;间质性肺病;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Ⅲ级充血性心力衰竭;药物控制不佳的严重心律失常;肝脏、肾脏及代谢性疾病;经标准治疗无法控制的高血压。
  • 患有急性或慢性活动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判定标准:活动性乙型肝炎:转氨酶升高且HBV DNA 阳性;活动性丙型肝炎:HCV 抗体阳性且HCV RNA 高于检测下限。对于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患者,需进一步行快速血浆反应素试验(RPR);RPR 阴性者可考虑纳入研究。
  • 存在活动性出血、需要治疗的血栓性疾病者;
  • 严重的自身免疫病,如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自身免疫性血管炎或韦格纳肉芽肿病,需要长期(超过2 个月)全身免疫抑制剂治疗;
  • 患有任何精神疾病,包括痴呆、精神状态改变,可能会影响知情同意理解患者;
  • 合并其他获得性或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存在器官移植史、干细胞移植史;
  • 预期于研究期间(含筛选阶段)接受重大手术;
  • 细胞单采前4周内接种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
  • 细胞单采前4周内参与其他临床试验且使用试验药物;
  • 单采后细胞扩增数量未达到方案规定标准;
  • 育龄期女性患者在筛选期、单采前或研究过程中处于哺乳期,或血清妊娠试验阳性;
  • 经研究者评估,患者疾病进展迅速或病情危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无法采集合格的细胞制备起始原料;无法制备符合标准的细胞产品;无法等待细胞产品制备周期;无法耐受制备或给药相关有创操作(如血细胞单采);
  • 经研究者综合判断,存在其他不适宜接受本研究治疗的情况。

以上为登记公示原文。是否适合入组须由主治医生判断,最终以登记平台与研究者确认为准。

研究设计怎么做的

试验目的
(1)评价QM101细胞注射液用于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期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参加机构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联系与责任方公示信息

申请人
北京奇迈永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永峰
联系电话
0431-89185777
联系邮箱
yongfengliu99@hotmail.com

登记信息

登记号
CTR20263172
试验方案编号
QM101-QMYH-01
方案版本
V1.1
药物名称
QM101细胞注射液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首次公示
2026-09-03
当前状态
进行中 尚未招募

来源:CDE 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该平台详情页不支持直接链接, 如需核对原文,请到 登记平台 按登记号 CTR20263172 检索。

登记原文与核验信息

试验期别
I 期
试验状态
尚未开始招募
适应症(原文)
晚期实体瘤
干预方式(原文)
QM101细胞注射液; 生物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