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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34 细胞注射液 I/II 期临床研究

CDE 药物临床试验登记平台 2025/12/17(首次公示) I/II 期注册临床试验 · 尚未开始招募

入组条件决定能不能参加

性别不限 · 年龄:18 ~ 70 岁 · 不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18-70周岁(含临界值),性别不限。
  • 复发或进展的脑胶质母细胞瘤,经组织病理或分子病理诊断符合4级胶质母细胞瘤(IDH野生型)(参考《2021年WHO中枢神经系统肿瘤分类第五版》)。
  • 肿瘤组织经IHC检测CD44或CD133抗原表达阳性,定义为≥1%的肿瘤细胞CD44或CD133 IHC染色阳性,强度不限。
  • 至少有一个符合RANO 2.0标准的可测量病灶(非放射治疗野),且经影像学评估的可测量病灶最长径≤3cm。
  • 患者既往接受过放疗和(或)替莫唑胺/贝伐珠单抗等药物治疗。
  • 经研究者确认患者适合行开颅脑脊液分流管及附件(Ommaya囊)植入术。
  • 具备外周血单个核细胞采集的足够的静脉通路。
  • PBMC采集前1周内和P134细胞输注前4天内卡诺夫斯基绩效状态(KPS)≥70分。
  • 预期生存期≥3个月。
  • PBMC采集前1周内和P134细胞输注前1周内骨髓储备、肝功能、肾功能、凝血功能检查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 血常规
  • HGB≥100g/L
  • WBC≥3.5×10∧9/L
  • ANC≥1.5×10∧9/L
  • PLT≥100×10∧9/L
  • 淋巴细胞计数>1×10∧9/L
  • 肝功能
  • ALT和AST≤2.5×ULN,肝转移试验参与者≤5×ULN
  • TBIL≤1.5×ULN(Gibert综合征患者, ≤3×ULN)
  • 肾功能
  • Cr≤1.5×ULN
  • 凝血功能
  • PT或INR≤ 1.5×ULN
  • APTT≤ 1.5×ULN
  • 血氧饱和度≥95%(静息未吸氧状态下)
  • 检查前2周内未输血及血制品,未使用G-CSF、红细胞生成素、促血小板生成素、血小板受体激动剂、白介素-11等造血刺激因子;凝血功能标准仅适用于未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接受抗凝治疗(如低分子肝素或华法林)者,要求抗凝药物剂量稳定至少4周且无需剂量调整。
  • PBMC采集前 14天内和P134细胞输注前14天内左室射血分数>50%、心电图QTcF≤480msec。
  •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试验参与者在PBMC采集前2周内、首次输注CAR-T细胞前1周内妊娠试验须为阴性;具有生育能力的试验参与者须接受有效的医学避孕措施(无论男性或女性试验参与者,从筛选期至末次细胞输注后2年)。
  • 愿意依从研究方案规定的访视、研究治疗、实验室检查和其他研究相关程序和要求。

✕排除标准

  • 自体CAR-T细胞制备无法完成或CAR-T制剂无法满足临床应用需求。
  • 高度过敏体质或有严重过敏史,或对相关细胞制品过敏。
  • PBMC采集前2周内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者为准)曾接受已获批的或其他临床研究的抗肿瘤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化疗、放疗、手术(诊断性手术除外)、靶向治疗、细胞输注治疗、激素治疗(除外激素替代治疗)、有明确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治疗(中药可接受1周的洗脱期)。
  • PBMC采集前2周内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者为准)接受过其他临床研究药物治疗的患者。
  • 2周内存在严重临床感染(>2级NCI-CTCAE v 6.0)、未控制的活动性感染或不明原因的发热(PBMC采集前和P134细胞输注前)。
  •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 NCI CTCAE v6.0标准等级评价 ≤ 1级(除外脱发、皮肤色素沉着、白斑等研究评估无安全风险)。
  • 肿瘤病灶转移至脑干或脊髓者。
  • 患有脑肿瘤外的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如脑膜炎、脑炎、脊髓炎和脱髓鞘、肌无力综合征/重症肌无力、肌萎缩性侧索硬化、脊髓性肌萎缩症、神经麻痹、未控制的癫痫等。
  • 6月内有心肌梗死、冠状动脉搭桥术、冠状动脉血管成形术、冠脉支架植入术、肺栓塞、新发动脉或深静脉血栓、脑卒中、短暂性脑缺血发作,除外脑肿瘤内出血、脑肿瘤手术相关的出血。
  • 有心力衰竭(NYHA分级≥2级)、心肌炎、心肌病、心包炎、心脏瓣膜形态异常(≥2级)、未控制稳定的冠心病、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收缩压≥150mmHg或舒张压≥100mmHg)、需药物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或传导异常。
  • 需治疗的严重呼吸系统疾病,如肺部炎症、慢性支气管炎、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纤维化、间质性肺病、呼吸衰竭等。
  • 需治疗的肝炎,未控制稳定的肝功能损伤;经药物治疗未控制的糖尿病。
  • 需治疗的严重泌尿系统疾病或异常,如蛋白尿、肾小球肾炎、肾功能异常等。
  • 有原发性免疫缺陷病,需药物治疗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如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狼疮),既往有神经系统自身免疫性疾病病史(如多发性硬化、帕金森病)。
  • 正在接受或需要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除外生理剂量的全身性皮质类固醇(≤10mg/天泼尼松或等效剂量)的替代治疗、短期(≤7天)使用皮质类固醇进行预防或治疗非自身免疫性的过敏性疾病,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吸入等局部应用糖皮质类固醇。
  • 既往有同种异体骨髓移植或器官移植病史,或正在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
  • HBsAg阳性且HBV DNA阳性、HCV Ab阳性且HCV RNA阳性;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
  • 既往接受过任何基因治疗或细胞治疗患者。
  •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 5年内有除胶质瘤外的其他恶性肿瘤史(除外经过充分治疗的原位癌、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癌、局限性前列腺癌或I期宫颈癌,研究者判定复发风险极低)。
  • 任何其他疾病、异常检查结果、精神或社会因素,可能影响患者对方案程序的依从性,使用研究药物可能使患者处于高风险或对本研究的结果解读造成干扰,不适宜参加本临床研究。

以上为登记公示原文。是否适合入组须由主治医生判断,最终以登记平台与研究者确认为准。

研究设计怎么做的

试验目的
Ⅰ期研究:评价P134细胞治疗复发胶质母细胞瘤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探索最大耐受剂量(MTD)。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其它:I/II期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参加机构3 家

  • 北京天坛医院
  •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 首都医科大学三博脑科医院

入组进度

目标入组人数
46 例

联系与责任方公示信息

申请人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朱孔黎
联系电话
022-86343626
联系邮箱
zhukongli5@taslypharma.com

登记信息

登记号
CTR20254510
试验方案编号
TSL-B2172-001
方案版本
V1.3
药物名称
P134细胞注射液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CXSL2500032
首次公示
2025-12-17
当前状态
进行中 尚未招募

来源:CDE 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该平台详情页不支持直接链接, 如需核对原文,请到 登记平台 按登记号 CTR20254510 检索。

登记原文与核验信息

试验期别
I 期 / II 期
试验状态
尚未开始招募
适应症(原文)
复发胶质母细胞瘤
干预方式(原文)
P134细胞注射液; 生物制品